案例四:只给现金,却不签约
这种手法在设计业是很常见的,而且业主常是知名企业,有不少设计公司吃过闷亏,当这些企业与设计公司洽谈案件时,会主动表明签约很麻烦,希望每个月直接给现金就好,当设计公司惑于其公司名气而答应时,第一个月绝对会如数收到现金设计费用,第二个月设计公司从这家企业接到的案件会大增,但在月底请款时,业主会挑出其中一点小瑕疵,要求要扣一两千,发票退给设计公司,下月一起请,设计公司会想说一两千是小钱,不会在意,下月一起请款没关系。再过下个月,设计案件又会倍增,设计公司生意兴隆,月底请款时,客户又挑出新毛病,又要退发票下月一起请,此时设计公司心生警觉也来不及,可能已被业主积欠数十万到上百万的货款,当这时设计公司再要求要付费时就难了,客户的会计通常不是休假就是出国,永远找不着,再过一阵子,客户召见,指称日前设计物有瑕疵,市场退货造成他损失惨重,设计费就当赔偿金了,此时设计公司要走法律途径也来不及,因为来往全无凭证,很难告成。
遇到这类型的问题,通常有以下特征可以先辨别:
1.以各种理由,打死也不签约,且主动提及以现金的方式结案
2.结案金额前小后大(越后面的案子价钱越高)
3.联络、确定内容多以电话或面交为主
防骗小贴士:
*不论遇到多大或多小的案子,都应先签定合约*作品交件时,务必请业主签收
*估价单、设计物修正、确认等过程,要使用Email 及传真等有文字往来之方法,同时保留双方文字往来记录,以备日后有纠纷时可以举证